教师有偿补课和医生收红包一样,算得上顽疾,屡禁不止。近年来,从教育部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严打有偿补课的禁令,隔三差五来一发,效果竟是“然并卵”,这毕竟是个经济时代!
虽然国家明令禁止有偿补课,但是这样的做法还是在教师队伍中屡见不鲜,在这背后折射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收入高、家长重视教育愿意掏腰包、补课需求旺盛监管不力”等社会现象。鉴于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校长要被撤职,方法有些欠妥。
有偿补课,已成为社会现象,再去连坐校长,显然失策。教师有偿补课,校长被撤职,意图很易理解,旨在督促校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管理要落到实处。从有偿补课的角度看,在职教师利用课外时间或者双休日、节假日、暑寒假期间参与补课活动,从中获取利益的动向,而校长没有理由要求本校在职老师必须在节假日期间报告各自的动向。况且,学校这么多教师,分居五湖四海,校长不是孙悟空,不可能用分身术跟踪监督每个教师在8小时之外的动向。从法治社会角度看,有偿补课班,不是开在校园里面,遍布大街小巷,而且竖起招牌很显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必须做懂法守法的执法者。对于一个屡禁不止的“顽疾”,连执法部门都不想解决或解决不了,校长谈何容易?如果只是为了迫切治理“顽疾”、迎合公众心声,拿个熟鸡蛋逼着校长孵出小鸡来,便是强人所难了。再说,即使校长被撤职了,换个新校长,难道就能治理好有偿补课的“顽疾”?
话又说回来,下属教师出现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校长有义务有责任强化管理。学校以校长牵头,加大师德师风教育力度,制定相关的处罚条例,督促教师、家长相互监督,对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校长应绝不手软,按照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教育,并以扣发其年终绩效工资,给予考核不及格的处理。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而在利益诱惑下,仍不排除个别老师铤而走险。既然有偿补课由来已久、饱受诟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就不能把这一“顽疾”当成一只皮球,踢给最基层的校长来解决,显然失策。再说,禁绝有偿补课,教育部也没下文只靠校长监管。笔者虽不是校长,但可认为,只有在政府、社会、学校多管齐下的前提下,方能治理“有偿补课”的乱象。